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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 烟草行业烟草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 2018-10-19  浏览次数: 79

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烟草行业烟草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有效制止和防范有害信息传播,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互联网信息安全环境,依照学校《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指定专人担任网络管理员,在重点实验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内部网络建设维护与日常管理工作。

 2.凡因工作需要在实验室内上网的研究人员和在室研究生,经实验室批准同意后,到学校网络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3.禁止在实验室利用互联网做与科研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电影、玩游戏、聊天、下载娱乐性信息等)。

 4.鉴于计算机病毒、木马危害严重,为确保实验室科研环境、实验数据、科研资料和网络的安全,所有用户应加强对所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和维护,务必定期对重要数据存档。要求在操作系统中安装木马、病毒监测查杀程序,定期监测查杀木马、病毒,防止病毒意外侵入和对网络系统产生危害。如遇病毒发作,无论轻重,应及时通知网络管理员,以便采取对策,提醒全实验室加以防范。

 5.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

 6.严禁各种破坏实验室计算机网络的行为。对于制造或散布病毒、盗用IP地址、盗用他人口令、入侵和破坏网络及计算机系统、私自与外单位连网、私自发展室外用户、违反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以及泄露国家机密的行为,实验室将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查处;对触犯国家有关法律者,将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7.本规定由实验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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