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规章制度

科研用房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 烟草行业烟草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 2018-02-28  浏览次数: 58

科研用房管理条例

    为充分发挥烟草行业烟草工业生物技术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平台作用,合理高效使用科研用房,特制定本条例。

    1.实验室按研究方向分配科研用房,研究方向内科研用房的分配、管理使用方案,须报重点实验室领导小组审批,办公室备案。非实验室研究人员不得占用实验室科研用房。

    2.按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益的原则,实验室研究人员均需有偿使用科研用房。收费标准按照学院制定的标准执行。

    3.科研人员应正确使用、爱护实验室内的公共设备和基础设施。

    4.实验室科研人员应养成文明的工作习惯,实验时必须穿着工作服,保持实验室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在实验室内用餐和非工作会客。

    5.实验室要注意保持整洁,防止产生危害。实验仪器及物品放置有序,实验完成后及时整理实验室,按原样摆放整齐。按规程处理废液、废弃药品和废气等,不乱扔乱、倒废弃物品,每天及时清除垃圾,保持卫生和整洁。

    6.实验室不定期对科研用房进行卫生检查,检查结果在实验室内公。布

    7.本条例由重点实验室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后台管理

Copyright 2012 郑州轻工业学院

郑州轻工业学院 版权所有 设计开发:郑州轻工业学院网络中心